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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律师称为买房假离婚式避税涉嫌逃税罪

发表于2013-03-26

在这个乍暖还寒的春天,人们排着队,走进大江南北的民政局。从此离婚的理由除了“感情破裂”,还加上了铿锵有力的“房”。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甚至设立警示牌,明晃晃的“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引来唏嘘围观,定格成楼市新政的生动注脚。

有人说,新时代的爱情宣言是“宁可交税也不离婚!”有人引申说,“离个婚,限购令、二套房……统统搞定,所以真靠谱的婚姻,一定是敢为了买卖房产办离婚的!”旨在抑制房价的楼市调控,却让保守的中国人“老公与房不可兼得”,不惜以离婚来“破解”。

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离婚的家庭却未必因为不幸福。突破限购、避免收税,离婚可能是目前最为有效的方式。而正在酝酿中的地方版“国五条”细则,或会对离异人士进一步限购,也引发民众对误伤“刚需”的担忧。

假离婚的排长队,真离婚的离不成,

大家都在干吗呀?

余苏(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律师):

前段时间有结婚十几年的两口子来跟我咨询,直接就说想离婚买房。他们现在有两套房,一套房改房,一套商品房,想再买一套学区房,先生准备把原来的房过户至太太名下,自己“净身出户”重新买房按揭。我当然不建议他们这样做,代理过那么多离婚案,见过世间百态,哪有什么坚贞不渝的爱情呢?我给他们分析利害关系,那位先生听完后果,就犹豫了不是?

上周有个当事人真要离婚,好不容易谈妥协议了去办手续,结果到了民政局被拒。人家说现在离婚剧增,每天办证忙不过来,得一切从缓,拿号预约。他三月十几号去的民政局,整个三月的号都约满了,决定还是请法院出调解书替代算了。假离婚的排长队,真离婚的离不成,大家都在干吗呀?

发表于2013-03-26

想改善生活质量,

从五环搬到四环就成投机了?

邹鑫(化名,与妻子离婚后购房):

“假离婚”这个说法没道理,离婚证都领了,怎么能叫“假离婚”?这是真离婚啊。买房前,我们有两套房,一套老人住,一套自己住。我们想换个离单位近点、品质好点的,挑中一个新的项目,期房,但被限购了,那你说怎么办?如果卖房买期房,就得租房住,而且一租得好几年。干脆离婚得了,公积金还能再贷点款省点钱。说白了,都是让现实逼的。

我认为限购政策本身对老百姓的需要和买卖房的实际问题考虑得并不周全。想换房改善一下生活质量(实际我们也就是从五环搬到四环),就被定义成投机?什么叫投机?房姐几十套房子那叫投机,辛辛苦苦攒了几年钱,买套大点的房子也叫投机?

离一次就能离N次,每次都把房过户到一个人名下……

吕依(化名,有一个两岁半的女儿):

我家现在有两套房,想卖一套再买学区房,目前边准备卖房边看房。说要按20%收税,还得卖家出,我就跟老公开玩笑提了一下离婚卖房免税的事儿,被他给骂了。他说规定是规定,执行是执行,让房主乖乖出税钱?不可能!我说万一有个什么配套措施能“识别”税是不是卖家出的呢?他说怎么识别?你就把税加到房价里,谁还能说不许卖?我又担心加了钱房子太贵没人买,老公说大家都心知肚明,就像咱们要买学区房,加了税你不照买?

我总结离婚限购限的都是真离的,不复婚就只能有一套房子,换都没法换。假离婚反而限不住,既然能接受“离婚方案”,那离一次就能离N次,每次都把房过户到一个人名下,再离婚、买房、复婚、过户……只要“情比金坚”,不就想买几套买几套吗?离婚限购的政策拦不住老百姓离婚的“热情”。

发表于2013-03-26

看政策把老百姓逼的

发表于2013-03-26

小心假的变真的

发表于2013-03-26

真离总不犯法了吧

发表于2013-03-26

离婚率要大增啊

发表于2013-03-26

假离婚的排长队,真离婚的离不成,大家都在干吗呀?变态的社会

发表于2013-03-26

假离婚有风险,慎重

发表于2013-03-26

没办法啊,为了省钱

发表于201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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