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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市调整2015年市区住房保障标准

发表于2015-11-03
标签:家庭 住房 标准 建筑面积 住房保障 

为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不断提高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和保障水平。近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调整市区2015年住房保障对象条件和保障标准。

调整后的标准为:一是收入限制标准。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由人均年收入低于9000元(含)以下调整为人均年收入低于10800元(含)以下。其它标准维持上年度标准不变。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为人均年收入在27000(含)以下;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及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为人均年收入在34000元(含)以下。二是住房限制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三是家庭资产限制标准。家庭成员不得拥有机动车辆(两轮、三轮摩托车和残疾车除外)和经办企业(能证明实际收入少于限制标准除外)。四是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五是租赁补贴标准。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2元;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0元。以上标准已于2015825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住房保障标准,旨在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让更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能够享受到政府住房保障的优惠政策,早日实现安居梦。


发表于2015-11-03

哎哟不错哦

发表于2015-11-04

发表于2015-11-04

力度不够啊

发表于2015-11-04

不错不错

发表于201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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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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