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专家教你楼市消费维权3攻略

发表于2016-03-20
1.细化购房合同

相关人士指出,公摊面积最高多少目前暂无明确标准,但通常而言,加上公摊面积后,普通公寓得房率在75%-80%比较合适。如果买房者发现公摊面积和合同标注面积不一样的话,可以到所在区县房管局反映情况。

此外,为避免开发商利用“期房”建筑面积误差3%的规定,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此作出更为细致的约定。

2.签订公平补充协议

事实上,从去年7月1日起,四川省居民在购买商品房时都有权利提出使用“范本”。但值得注意的是,“范本”在签约时并不是强制执行的,买卖双方可以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也可参照本合同示范文本来订立合同,还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如果是另签补充协议,省工商局合同处工作人员提醒,补充合同里含有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权利、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也就是“霸王条款”时,消费者可以向各级工商部门举报。

3.根据自身需求做出取舍

业内人士指出,购房者遇到逾期交房等违约违法行为,应根据自身需求并结合开发商补救情况选择要房或退房。其中,如果开发商能够尽快完善各项证件、手续,尽快使房屋满足交付条件、确保将来能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购房者可以选择要房。当然,即使合同得以继续履行,购房者也有权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或要求。

购房者也可以开发商未办理预售许可证等手续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如果合同被解除或确认无效的,开发商依法应当返还购房者已付购房款、利息并赔偿损失,如果购房者认为开发商的行为构成欺诈,购房者还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