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婚后购房婆婆出首付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发表于2014-02-19
这男人真不是东西啊
- 发表于2014-02-19
感觉这个女的好可怜
- 发表于2014-02-19
必须要分割财产!
- 发表于2014-02-19
现在的婚姻法对女性太不利了
- 发表于2014-02-19
这男的也太恶心了吧
- 发表于2014-02-19
共同财产怎么划分啊
- 发表于2014-02-19
我觉得这个女的分不到什么东西
- 发表于2014-02-19
不管错误在谁,这房子都是男方家的啊
这男人真不是东西啊
感觉这个女的好可怜
必须要分割财产!
现在的婚姻法对女性太不利了
这男的也太恶心了吧
共同财产怎么划分啊
我觉得这个女的分不到什么东西
不管错误在谁,这房子都是男方家的啊
网友赵女士:婚后男方母亲出资首付按揭购买一套房子,房子名字是丈夫,现在男方因有第三者,要求与女方离婚,并提出诉讼离婚,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女方能有什么权利?
律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这套房子是男方母亲对男方的个人赠与,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共同财产。男方诉讼离婚的,女方有不同意离婚的权利,也有同意离婚要求分割财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