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性侵女儿报复前妻

发表于2014-10-14
标签:物业 

【男子#性侵女儿报复前妻#不做不给零花钱】在杭州凤起路某物业当保安的李某,因婚姻失败报复前妻!2008年秋天,他第一次对亲生女儿下手,那时女儿才9岁...渐渐地,女儿略略有点明白起来,开始拒绝。李某就以不给零花钱等等理由相威胁,逼迫女儿继续做下去!

发表于2014-10-14

强烈支持对性侵儿童的人实施化学阉割

发表于2014-10-14

这男人说的这话是为了强奸女儿的借口而已,为什么我们国家刑法没有阉割刑?凡是暴力强奸着都阉割算了

发表于2014-10-14

说你是禽兽,还侮辱了禽兽呢,你连禽兽都不如,就应该把你的JJ剁下来,当面喂狗...

发表于2014-10-14

禽兽不如的父亲!虎毒尚不不食子,大人之间的恩怨情仇凭什么让未成年的孩子承担!?你玷污了相互支撑的“人”字!也已经失去做人的资格!应该从快严惩!

发表于2014-10-14

女同胞貌似还真的没得反抗。力气大了。致施暴者受创,死亡的。要付刑事责任的。要被判刑的。

发表于2014-10-14

哈哈哈哈~真的被这一波三折的剧情深深地折服了

发表于2014-10-14

卧槽,又特么这种事,判个几年?有特么毛用,本性难移,枪决?便宜了他!

发表于2014-10-14

禽兽不如的家伙

发表于2014-10-14

尼玛,这种父亲枪毙一百次都不够!!!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