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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婚前婚后买房,房子到底属于谁?

发表于2015-09-14

婚前买的房,婚后加了配偶的名字能不能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关于这个问题,不晓得大家怎么看??按照新婚姻法规定,再加上物权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


        而物权法里面有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房子是算夫妻共同财产的,也就是这房子两个人都有份!


结婚买房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房子算是二人共同拥有的吗?


        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结婚买房写男方父母的名字,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那这房子女方是不是就彻底没份了?


        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发表于2015-09-14
等入会费,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婚前婚后买房,房子到底属于谁?”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5-09-14

 总结了这么多婚前婚后买房,然后如果离婚可能会涉及到的房产分配问题,我只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如果结婚了,买房了,就千万不要离婚!!!要不然这房子问题扯都扯不清楚!!你们说我说得对不对

发表于2015-09-14

结了婚 就千万别想着离婚了

发表于2015-09-14

算婚前 婚后财产

发表于2015-09-14

 该是谁的 就是谁的


发表于2015-09-14

结婚买房还要考虑这么多,都不敢结婚了

发表于2015-09-14

 那你这个如何界定

发表于2015-09-14

 是的

发表于2015-09-14

 法律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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